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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县美嘉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150t甜味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5-08-14 11:35: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5〕61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县美嘉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150t甜味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图壁县美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呼图壁县美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t甜味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呼图壁县美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t甜味剂生产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呼图壁县工业园轻纺产业区(五工台),项目区北侧和西侧均为其他企业,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N44°10′46.25″,E:86°50′3″。项目占地面积16666.7m2

项目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均为租赁现有设施。新建一条年产60吨高纯度甜味素生产线,一条年产90吨普通甜味素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生产用蒸汽依托大唐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

二、依据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呼图壁县环保局关于《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15﹞34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及环保措施建设。

三、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由于项目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均为租赁现有设施,不存在施工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声源的声频特征对设备分别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和将噪声源安设在车间围护型结构厂房内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渣储存于厂区内的防渗渣池内,作为饲料原料外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转移应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