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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吉木萨尔县中医 医院急诊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5-04-09 10:58: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5〕19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吉木萨尔县中医

医院急诊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急诊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19号(中医医院院内)。项目主要建设急诊门诊医技楼土建工程,排水系统、道路、地面硬化、绿化、供电及消费系统等辅助工程。项目建筑面积4900㎡,设计地上5层,总投资1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二、根据中国科学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编制的《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急诊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和吉木萨尔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发〔201516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吉木萨尔县规划要求。在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加强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医疗废水处理措施:污水处理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站,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二)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临时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储存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先灭菌消毒预处理后,用专用医疗废物袋分类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医院水泵等设备均布置在专门的设备机房,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设备机房采用吸声消声材料。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吉木萨尔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