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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烟气脱硫增容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10-13 16:18: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4〕99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烟气脱硫增容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你公司报来的《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烟气脱硫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烟气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厂区内。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目前现有的1号、2号锅炉2×330MW亚临界燃煤凝汽式机组,正常运行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出最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重点控制地区排放限值要求。本工程对现有1号、2号锅炉的2×330MW机组脱硫系统进行增容改造。项目技改主要内容包括:吸收塔浆池维持不变;在现有吸收塔入口至最下层喷淋层之间切割,将塔体提升4m,在该段增加新的喷淋层,原有三层喷淋层安装位置上抬4m,改造后喷淋层设置四层。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不变,将现有2台氧化风机更换为双极罗茨风机,更换2台大容量石膏排出泵。石灰石卸料及储存、浆液制备和储存系统维持不变,仅增加石灰石消耗量。石膏脱水系统维持不变,增加石膏旋流器旋流子(出力80m3/h)。根据脱硫增容改造主设备的新增及改造内容对辅助系统及设备进行,包括:各类管道、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土建、采暖及通风等。项目实施后,预计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可削减1388.21吨。本工程总投资293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依据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昌吉州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以及昌吉市环保局关于《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及环保措施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1号、2号机组烟气经脱硫系统处理后,二氧化硫排放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重点地区(50mg/m3排放要求。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小时落地浓度须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

(二)项目主要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试运行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不定进行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