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14〕95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雀儿沟变110千伏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昌吉雀儿沟变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请示》和《昌吉雀儿沟变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电压等级:110千伏;线路共25.2公里。
工程建设项目有:(1)新建锦-河线开口接入雀儿沟变1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5.1千米,单回路架设;(2)建塔-西线开口接入雀儿沟变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20.1千米,单、双回路架设,单回路长约2×0.35千米,双回路9.7千米。
该项目总投资1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2万元。
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登记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电磁辐射、噪声、废水排放满足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环境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以及无线电干扰水平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标准和《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要求。
(二)输电线路两侧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线路两侧20米以外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优化输电线路走向,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对于避让不开的居民区,采取局部调整塔位及塔高避开民房或采用高跨方式,以减少线路对公众的影响。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在线路沿线修建施工便道、取土填方和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塔基施工弃渣应集中堆放,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五)在输电线路沿途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公众长时间在输电线下驻留。
三、自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接受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的监督检查。
五、如项目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17日
上一篇: 拟审批公示(8.15)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