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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州2014年乡镇 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04-30 11:12: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4〕54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州2014年乡镇

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昌吉州2014年乡镇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昌吉州2014年乡镇卫生院项目包括昌吉州各县市10个扩建和新建的卫生院建设项目,其中,奇台县1个,木垒县2个,玛纳斯县2个,呼图壁县2个,吉木萨尔县2个,阜康市1个。项目总投资3856万元。10个卫生院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分别为:

奇台县古城乡卫生院搬迁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奇台县城江布拉克西路与山西路交汇处西南侧。项目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建设面积2490平方米。建设两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周转宿舍、日处理量6 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

木垒县照壁山乡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木垒县原木垒县照壁山乡卫生院内,项目占地面积2940.4平方米,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日处理6 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供暖设施(1.5吨热水锅炉)等基础设施。

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乡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乡原乡镇卫生院内。项目占地面积11122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 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日处理5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供暖设施(1.5吨热水锅炉)等基础设施。

玛纳斯县塔西河乡卫生院属搬迁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玛纳斯县塔西河乡境内黄台子村发展规划区中心。项目占地面积3220.5平方米,建筑面积1382平方米。项目迁址后主要新建一栋两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周转宿舍、日处理6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供暖设施(1.5吨热水锅炉)等基础设施。

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园户村原镇卫生院内。项目占地面积2336.08平方米,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项目迁址后主要新建两层砖混结构综合楼、周转宿舍,日处理5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

呼图壁县城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图壁县和庄北路18号原城镇卫生院内。项目占地面积1882.56平方米,建筑面积163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日处理11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

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妇幼保健站院内,项目占地面积6770.15平方米,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日处理8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南部,原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卫生院内。项目占地面积7355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日处理8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供暖设施(1.5吨热水锅炉)等基础设施。

阜康市水磨沟卫生院搬迁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康市水磨沟乡柳城子西村新牧民搬迁点。项目占地面积13354平方米,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日处理5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卫生院冬季供暖由水磨沟乡集中供热供给。

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卫生院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玛纳斯县团庄子村教学点西侧。项目占地面积5720.5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周转宿舍、日处理6立方米污水处理站以及给排水、配电供暖设施(1.5吨热水锅炉)等基础设施。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昌吉州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昌环评估[2014]40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当地市政部门规定的垃圾场处理;临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建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固定施工便道。

(二)施工期,建筑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时间规定,因工程要求确需夜间施工,须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夜间施工。

(三)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废水各项指标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呼图壁县城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废水排入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废水排至下水管网进入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夏季均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冬季贮存,不外排。配套建设不小于15立方米的污水应急事故储存池,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情况下废水进入事故池,严禁直排。

(四)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于密封的容器中,经消毒后置于项目所建的医疗垃圾贮存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须经过有效消毒脱水后封装,作为危险废物与医疗垃圾一并委托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运营期,风机、水泵等主要噪声源,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根据声源的声频特征对设备分别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院区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以内。

(六)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消毒剂消毒后,通过排气管引至高于病房楼顶3米处高空排放。

奇台县古城乡卫生院搬迁扩建项目冬季供暖依托奇台县集中供热;呼图壁县城镇卫生院扩建项目依托呼图壁县大唐电力公司集中供热;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冬季采暖依托吉木萨尔县集中供热;阜康市水磨沟卫生院搬迁扩建项目冬季采暖依托水磨沟乡集中供热;其他项目冬季采暖用1.5吨热水锅炉,运营期烟尘污染物排放均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七)运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八)做好排污口标准化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放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项目管理和接受监督。

(九)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固定施工便道,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项目区绿化率须符合当地的相关要求。

三、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