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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对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密铸件、铸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01-29 10:33:5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4〕18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对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密铸件、铸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吉木萨尔县晋新铸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精密铸件、铸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位于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烧结下沉式半封闭原料场、1座45m2带式烧结机、2座128m3铸铁高炉1套铸造生产线(包括2座2t中频感应电炉及机加工房)、2座200m3气烧石灰竖窑、1座燃气锅炉等。主要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双碱法法脱硫装置、地埋式污水生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13.334×104m2,其中绿化面积2.6668×104m2。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0万元。

根据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评价结论、昌吉州环境科学学会技术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昌环评估[2013]80号)和吉木萨尔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发[2013]99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并经常洒水;废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建成后做好道路及地表平整和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周围绿化。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类废气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料场设置为下沉式半封闭式并配套完善的固定式喷枪洒水设施;烧结配料、机尾、筛分废气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烧结机头烟气配套电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高炉上料转运站废气、高炉矿槽废气、喷煤制粉废气、中频感应电炉烟气、铸造清砂废气、石灰上料废气、石灰窑烟气均设置布袋除尘器;高炉出铁场烟气设置水浴除尘器;高炉热风炉、烧结机、燃气锅炉和石灰窑均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利用。

生产过程中各类废气经上述处理后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2中、表4中的二级标准值;《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表1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1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和表2中的Ⅱ时段标准值。

(三)生活污水预计产生量3.5万m3/a,采用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经处理的废水全部用于绿化(冬季则作为烧结机混合机用水利用);生产净废水(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浊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如下措施:

烧结工序机头、机尾、配料、筛分等除尘灰全部返回烧结配料利用;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返回烧结配料利用;高炉水渣、烧结机头烟气脱硫石膏做建材原料外售;高炉工序各类除尘灰、含铁污泥返回烧结配料利用;铸造工序各除尘灰全部返回烧结配料系统利用;石灰工序各类除尘灰返回烧结配料利用;铸造工序废型砂和工业炉窑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等工业垃圾则定期送垃圾场统一处理;少量生活垃圾则定期送垃圾场统一处理。

(五)噪声源主要有烧结主抽风机、高炉鼓风机、煤气放散口、各类风机、空压机、引风机、蒸汽放散口、水泵等。需采取如下措施:

各种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将设备置于室内隔声,设备尽量设单独基础,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防止噪声扩散;高炉鼓风机控制室设计成隔音室;煤气放散口、蒸汽放散口设消声器。

(六)加强排污口标准化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规定的图形,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放口(源)的环保标志明显,烧结机头烟气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施,便于企业管理和接受监督。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好高炉煤气泄露防范措施。

三、经核定该项目排放污染物控制指标:SO2200t/a,NOx380t/a,由吉木萨尔县环保局在当地“十二五”总量指标中调剂解决。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提出试运行申请,试运行3个月内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做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