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8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1 |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乌将铁路下南泉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本项目位于昌吉州阜康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新建瑶池220kV变电站至下南泉牵引站110kV输电线路,线路路径长约2×7.0km,采用两条单回路架空方式;(2)瑶池220kV变电站扩建2回110kV出线间隔至下南泉牵引站。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不得外排;在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保护地表植被,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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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吉州中医医院血管造影(DSA项目)及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
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10号 |
昌吉州中医医院 |
贵州树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1)搬迁一台血管造影DSA(Ⅱ类射线装置)放置于内科楼副楼4层介入手术室;型号:AytLSFooY;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600mA; (2)购置一台血管造影DSA(Ⅱ类射线装置)放置于内科楼副楼4层介入手术室;型号:ArtiszeeⅢ ceiling;最大管电压:120kV;最大管电流:600mA; |
(一)加强辐射环保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设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射线装置操作规程、安全和防护保卫、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监测方案、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射线装置使用机房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公众和工作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措施。辐射工作场所按要求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应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仪器检验与刻度、维护与维修、监测方案、安全防护评估等工作的备查档案和文字记录,以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运行。 (三)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辐射安全培训,辐射管理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应急人员、偶然受照人员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再培训。 (四)作业时,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管理规定,佩戴辐射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照射剂量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本项目取5mSv为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管理值,取0.1mSv为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值。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运行时,在透视条件下,观察窗外、机房门外、墙外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大于2.5μSv/h。 (六)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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