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声环境
声环境
2019年10月,全州7个县市进行了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共设置了747个测点,累计监测面积130.74公里,覆盖人口61.30万人,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6.0-53.6分贝(A)之间,平均值为50.9分贝(A),同比上升1.3分贝(A)。全州7个县市中,有2个县市(呼图壁县和木垒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占28.6%;有5个城市(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奇台县和吉木萨尔县)较好,占71.4%。
全州7个县市130.74平方公里的城区中,有32.7%的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好,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的区域占46.0%,声环境质量为一般的区域占15.9%,声环境质量为较差的区域占4.5%,声环境质量为差的区域占0.9%,见表1。
影响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及所占比重为:生活噪声源占48.3%,交通噪声源占31.1%,工业噪声源占6.3%,施工噪声源占4.5%,其它噪声源占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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