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空气质量
(一)城市空气环境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9年4月,全州七县市一园区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1%,全州各县市园区以PM10、臭氧为首要污染物。昌吉市优良天数为2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7%、同比持平。
(二)降水状况
2019年4月,昌吉市共采集降水样品6个,实测样品的降水量3.3毫米。全市2个降水监测点的pH值范围在6.80-8.17之间,平均值为7.53,降水呈中性-偏弱碱性,未出现酸雨(pH值<5.60的降水)现象,属于非酸雨区(年均降水pH值≥5.60的地区)。
(三)沙尘天气
按照《沙尘天气分级技术规定(试行)》(总站生字﹝2004﹞31号)评价,2019年4月,昌吉州共发生沙尘天气2次,其中,一级沙尘天气(浮尘)1次,二级沙尘天气(扬沙)1次。全州有2个县市受到影响,影响的城市人口9.62万人,沙尘天气持续时间累计5小时,最大沙尘强度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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