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生态环境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我局按照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按照管理规定组织相关科室经过两次讨论确定了昌吉州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自治区环保厅对我州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了审核,现将昌吉州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园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做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及信息公开。
联系电话:18699118117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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