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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空气质量
发布日期: 2017-03-31 16:05:48 来源: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月报

 

根据《2016年昌吉州环境监测方案》,2017年3月,昌吉州及各县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州县市、园区的空气质量,昌吉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头屯河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一、空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7年3月,全州县市、园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1.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4%、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3%、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4%、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2%。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居多占超标天数的81.0%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分别占7.8%6.3%4.9%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是木垒县,其余排名依次是准东开发区、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玛纳斯县、阜康市、呼图壁县、昌吉市、昌吉高新区。见表1和表2。

1   2017年3月昌吉州城市、园区空气质量状况   单位:ug/m3

项目

二氧

化硫

二氧

化氮

可吸入

颗粒物

细颗

粒物

CO

24

时平

均)

mg/m3

O3

日最

8

小时

平均

3月

优良

天数

比例

去年

3月

优良

天数

比例

优良

天数

比例

同比

变化

昌吉市

20

38

108

84

1.6

84

58.1%

83.9%

-25.8

阜康市

14

30

111

74

1.2

95

64.5%

54.8%

+9.7

玛纳斯县

13

17

112

78

0.9

81

61.3%

41.9%

+19.4

呼图壁县

16

20

103

82

1.4

86

61.3%

67.7%

-6.4

吉木萨尔县

21

19

61

49

0.2

75

93.5%

73.3%

+20.2

奇台县

24

26

37

35

2.3

88

93.3%

96.8%

-3.5

木垒县

8

18

51

31

1.3

84

96.8%

96.8%

0

准东开发区

5

20

70

55

0.5

7

96.8%

96.8%

0

昌吉高新区

6

1

130

105

4.1

68

20.0%

77.4%

-57.4

平均

14

21

87

66

1.5

74

71.7%

76.6%

-4.9

2   20173月昌吉州城市、园区综合指数排名和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

3

2

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

排名

城市

环境空气质

量综合指数

排名

城市

环境空气质

量综合指数

城市

综合指数

环比变化率

1

木垒县

3.32

1

木垒县

3.34

阜康市

-51.6%

2

准东经济开发区

3.46

2

准东经济开发区

4.04

吉木萨尔县

-46.3%

3

吉木萨尔县

3.90

3

奇台县

6.83

玛纳斯县

-45.5%

4

奇台县

4.02

4

吉木萨尔县

7.26

呼图壁县

-42.8%

5

玛纳斯县

5.49

5

昌吉高新区

9.79

昌吉市

-42.1%

6

阜康市

5.91

6

玛纳斯县

10.07

奇台县

-41.1%

7

呼图壁县

6.01

7

呼图壁县

10.51

昌吉高新区

-28.0%

8

昌吉市

6.45

8

昌吉市

11.15

准东经济开发区

-14.4%

9

昌吉高新区

7.05

9

阜康市

12.22

木垒县

-0.6%

备注: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低,空气质量越好。

      2、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0表示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0表示空气质量同比持平;

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0表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

(二)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状况

2017年3月,全州县市、园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如下:

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31-10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6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89倍);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比例为62.5%;达标县市、园区比例为22.2%。

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37-13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87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24倍);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比例为6.0%;达标县市、园区比例为44.4%。

SO2月均浓度范围为5-24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比例为0;达标县市、园区比例为100%。

NO2月均浓度范围为1-3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比例为0;达标城市、园区比例为100%。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浓度范围为7-9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4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比例为3.7%;达标城市、园区比例为100%。

CO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2-4.1毫克/立方米,平均为1.5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比例为4.9%;达标城市、园区比例为100%。

(三)降水状况

2017年3月昌吉市监测到1次降水,总降水量6.00mm。全市2个降水监测点的pH值范围在7.49~7.50之间,平均值为7.50,降水呈中性-偏弱碱性,未出现酸雨(pH值5.60的降水)现象,属于非酸雨区年均降水pH值5.60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