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25/2016-00003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06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6〕3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
为加快实施全州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工作,保障我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关于印发新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309号),特制定《昌吉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州环境保护局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自治州经信委
2016年4月27日
上一篇: 2014昌吉州实施清洁...
下一篇: 2025年5月18日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