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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昌吉州部分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未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原因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3-21 11:55:5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16年全州国控重点污染源共计33家,其中:废水重点污染源11家、废气重点污染源20家、国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2家。

2016年第一季度实际监测国控废水重点污染源11家;废气国控重点污染源4家企业停产,3家企业由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监测,实际监测13家,国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监测2家。

1木垒县:

木垒县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季度停产。

2、奇台县:

新疆星光化工有限公司因接准东开发区环保局停产整改通知,已全面停产。

3、阜康市

阜康市金鑫铸造有限公司、阜康市宏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季度停产。

另: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三期)、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分公司为新疆环境监测总站的监督性监测企业,昌吉州环境监测站不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