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3〕172号
关于木垒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木垒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采用密封加盖处理,投加除臭剂进行除臭(除臭效率为50%),并采取紫外线消毒系统后无组织外排,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为“化粪池预处理+格栅池+调节池+厌氧+好氧+消毒”,经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木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医疗废物暂存于医院现有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定期清掏的栅渣、污泥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院内暂存,非病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六、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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