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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四分部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8-24 13:08:10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3160

 

关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四分部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石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四分部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昌吉市六工镇沙梁子村主要建设内容为5000型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机一座,包含沥青站面积1200m2,储料区3840m2,办公生活区1000m2,停车场500m2等配套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m3,用于建设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项目总投资1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该项目已通过我局第十七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根据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的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经8m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骨料加热、烘干滚筒产生沥青烟、苯并[a]芘气体、颗粒物在成品出料口处进行局部封闭,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后经风管引入“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相关标准(颗粒物不得高于30毫克/每立方米)。原辅料砂石储存设立三面围挡,苫布遮盖、矿粉密闭储存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新建一座环保厕所,污物定期由六工镇环卫部门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阻隔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收集粉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设置一个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电捕焦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贮存后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及处置。危废间防渗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生活垃圾定期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