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3〕150号
关于新疆鹏博致远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
探伤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鹏博致远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鹏博致远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飞大道19-1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疆鹏博致远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在公司1#生产车间东南侧建设一间探伤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并在探伤室内配备1台XXH-2505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1台XXG-2505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用于无损检测。项目总投资为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9万元。
根据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区域。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没有大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安排有序,应采取抑尘措施及其他防治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运行期间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你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事故后应对事故影响人员进行医学检查,确定其所受到的剂量水平,并在第一时间将事故通报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
(三)探伤过程中产生的废胶片和存档到期的胶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后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贮存场所设置在暗室,暗室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应要求进行修建: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不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四)本项目拟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在从事辐射工作前,应通过相应类别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知识考核;探伤室应严格落实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声音提示装置、紧急停机按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视频监控等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五)对探伤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分区管理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探伤室墙体和门的辐射屏蔽应同时满足关注点的周围剂量当量参考控制水平,对放射工作场所,其值应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场所,其值应不大于5μSv/周;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μSv/h。
(六)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设备操作与检维修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剂量检测、健康管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规定,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配齐相应的辐射环境监测仪器、铅防护服、个人剂量计和报警仪等防护用品,确保辐射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效果符合相关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工程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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