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22-000715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4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22〕21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 供暖项目新建220千伏变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昌州环评〔2022〕214号
关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
供暖项目新建220千伏变电站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你公司报送的《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新建220千伏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业科技园220kV变电站,主变规划容量为3×180MVA,本期建设#1、#2蓄热变采用三相双绕组调压降压型变压器,#3用变为三相三绕组调压降压变压器。变电站永久占地面积为8991m2,项目总投资122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占总投资的1.1%。
根据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施工时合理有序安排施工工期,先设置围栏措施,临时堆土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的措施,回填后及时整平;施工时应在已有的占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尽量减少对地表的破坏,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撤场,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保护植物。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可直接用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施工营地内设置的移动环保厕所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昌吉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选用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铅蓄电池到寿命周期时,应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不在变电站内贮存。主变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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