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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9-30 17:31:3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70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9-30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19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199

 

关于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电新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境内,距离木垒县城东北方向约60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1°0434.120″,北纬43°5649.120项目永久占地494649.19m2,临时占地407547.91m2。项目拟建风电场装机容量60万千瓦,拟建96台6.25MW风机,机组出口电压为900V,经附近的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后接至场内架空线路,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箱变布置在距离风机约20m 处。35kV 侧通过规划6段母线及26回线路接入风电场配套的220升压站(该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253572.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总投资的0.002%

根据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的审查意见木县环评字202230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设置彩带控制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减少破坏原地貌、植被的面积。施工后期对各类站场及除留作检修道路的施工便道予以土地整治。施工时应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先设置围栏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电缆沟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恢复原地貌。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机动车辆排出的尾气。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类作业,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覆以防尘网,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污水收集池及防渗沉砂池沉淀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由吸污车统一收集清运,拉运至木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的B级标准,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采取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禁止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回填后剩余的土石用于厂内道路及厂内地势平整;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施工完毕后集中统一清运至木垒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会有少量产生的废金属,设备包装等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以及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储存于危废暂存间(12m2)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等要求。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