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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滴灌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9-19 18:37:1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58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9-19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18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滴灌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187号

 

关于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滴灌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点润节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滴灌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甘泉堡工业园苏通小微创业园租赁阜康市恒信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已建库房,建设年产1万吨滴灌带,办公生活区依托租赁企业现有办公生活区。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50′13.379″,北纬44°09′14.799″该项目为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车间内布设10条贴片生产线20条滴灌带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8%。

根据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的审查意见(2022〕39),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产非甲烷总烃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80%;风机风量22000m³/h),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直接催化燃烧装置(去除效率85%)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h平均排放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阜康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生产周期结束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阜康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采用基础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残次废滤网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残次经切割后返回原料工序重复使用;废滤网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总量控制指标VOCs1.839t/a。按照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VOCs3.678t/a。VOCs总量指标从2021年阜康市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生活源)削减量中解决(见附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919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倍量替代量(t/a)

污染物替代来源

替代源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t/a)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

VOCs

3.678

2021年农村清洁取暖工程

2943

17.658

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