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22-000463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9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22〕10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吉康油田原油脱水站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昌州环评〔2022〕104号
关于吉康油田原油脱水站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你公司报送的《吉康油田原油脱水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二工镇,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4′23.330″,北纬43°55′21.550″。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原油脱水站1座,主要功能为原油脱水、储存、外运,污水接收缓冲、外运(委托第三方)。原油脱水采用“化学沉降+电化学脱水”的两级脱水工艺,采出液处理规模为992m3/d。项目占用耕地,建设单位已提供与吉木萨尔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项目总投资1082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7万元,占总投资的4.96%。
根据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22〕9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土方开挖回填过程、物料装卸和堆放过程、车辆来往时会产生扬尘,需定期洒水降尘;运输沙土及其它施工材料、倒运土方的车辆应加盖篷布,以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影响运输道路沿途的空气质量;对堆放的物料实行定期喷洒、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期应在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运营期项目原油脱水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原油装卸废气采用密闭卸油工艺,通过液下装卸+气相平衡系统达到装卸全密闭,使得装卸过程的挥发性有机气体通过气相平衡管线重新进入油罐车内;原油储罐、污水储罐安装螺杆式压缩机型大罐抽气装置,对储罐中的挥发性有机气体进行回收处理;原油脱水处理过程全密闭,并设置紧急阀,减少管线组件连接处挥发性有机气体的排放;分离出的伴生气用于燃气发电设施发电,燃气发电机组燃烧尾气无组织排放;事故状态下的伴生气通过15米高的火炬完全燃烧放散。原油脱水站场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场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燃气发电机组燃烧废气执行《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限值》(NB/T42112-2017)中的标准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清洗废水通过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中(50m3),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分离出的采出水用罐车拉运至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页岩油联合站第三方单位建设运营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后,优先用于复配压裂液,剩余部分用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由吸污车定期清运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输入北部荒漠地带做生态林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设备等措施削减噪声的排放,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车泵、污水泵等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强化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员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地点填埋,施工期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经收集后运输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泥、生活垃圾和大罐抽气装置分离出的液相。清罐油泥不在厂内储存,每3年清理一次,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大罐抽气装置分离出的液相直接进入原油脱水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垃圾收集箱,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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