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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盛海油脂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29 18:01:3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28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4-29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7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盛海油脂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70号

 

新疆盛海油脂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盛海油脂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盛海油脂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乡88公里处新疆盛海油脂有限公司锅炉房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4516.001″,北纬44°10′38.842″。该项目为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锅炉房内设置2台燃气蒸汽锅炉,其中1t/h蒸汽锅炉在用,主要提供生活供热,本次扩建一台6t/h蒸汽锅炉,主要油脂厂一期生产使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7.3%。

根据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22〕1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运营期项目燃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采用燃气锅炉间壁式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和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降氮技术,锅炉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2m高烟囱排放。本项目燃气锅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排污软水制备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不含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置于锅炉房内,起到一定程度的隔声降噪作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树脂为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项目年排二氧化硫:0.7t/a氮氧化物:1.7t/a,颗粒物:0.5t/a。按照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1.4t/a,氮氧化物:3.4t/a,颗粒物:1.0t/a。总量指标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燃煤锅炉整治21台锅炉拆除消减量解决(见附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429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倍量替代量(t/a)

污染物替代来源

替代源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t/a)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

二氧化硫

1.4

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燃煤锅炉整治21台锅炉拆除

煤锅炉整治拆除

14.361

12.802

氮氧化物

3.4

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燃煤锅炉整治21台锅炉拆除

煤锅炉整治拆除

10.5314

0.7844

颗粒物

1.0

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燃煤锅炉整治21台锅炉拆除

煤锅炉整治拆除

95.74

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