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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3-03 13:15: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19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3-03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昌吉州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26

 

关于昌吉州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鹏鹞康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昌吉州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大丰工业园区的天之泽化工有限公司东侧(园区外),大丰镇以北约12.5km处,呼图壁县西北方向22km处。项目区地理中心坐标东经86°36′10.658″,北纬44°17′38.508″。项目区西侧为大丰工业园的天之泽化工有限公司,其余三面均为荒地。新建无害化处理生产线一条,包括全自动配酸系统、粉碎上料系统、酸解系统、过滤系统、包装系统、空压系统、控制系统,洗消设备等。建成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为3600t/a(12t/d),最终产生的氨基酸水溶液、滓渣及工业油脂作为产品外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85万元,占总投资的5.8%

根据新疆盛源祥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评价结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226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酸解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粉碎、过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燃烧烟气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罐装、粉碎等过程少量恶臭废气。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后由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m3。酸解、粉碎、过滤工序均位于生产车间,使用全套密闭生产系统,粉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酸解、过滤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废气集中引至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NH3H2S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硫酸雾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H2S、NH3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与碱液喷淋塔排水一并进入废水收集池中暂存、沉淀,全部回用酸解液配置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侧大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震、消声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集水池沉渣、氢氧化钾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氢氧化钾废包装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集水池沉渣主要成分是动物尸体碎屑,沉渣定期清理进入反应釜酸解处理,不外排。危废暂存间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7吨,倍量替代量为0.14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0.091吨,倍量替代量为0.182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06吨,倍量替代量为0.12吨。项目从呼图壁县21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减排项目中分配,本项目颗粒物替代量为0.14吨,氮氧化物替代量为0.182吨,二氧化硫替代量为0.12吨,替代后呼图壁县21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减排项目颗粒物剩余量95.6吨,氮氧化物剩余量9.8444吨,二氧化硫剩余量14.202吨(见附件)。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及批复文件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33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倍量替代总量(吨)

污染物替代来源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吨)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吨)

颗粒物

0.14

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

21台燃煤锅炉拆除

95.74

95.6

二氧化硫

0.12

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

21台燃煤锅炉拆除

14.322

14.202

氮氧化物

0.182

呼图壁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

21台燃煤锅炉拆除

10.0264

9.8444

 

(说明:呼图壁县21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减排项目原有颗粒物95.74吨,二氧化硫14.361吨、氮氧化物10.5314吨。上次替代源是新疆襄新畜产品有限公司年产肝素钠3000公斤、肠衣90万把项目二氧化硫剩余量14.322吨、氮氧化物剩余量10.0264吨,本次替代后颗粒物剩余量95.6吨,二氧化硫剩余量14.202吨、氮氧化物剩余量9.844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