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田废弃物(含塑料残膜)无害化、资源化热解 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1-27 17:14: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22-00010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1-27
文  号: 昌州环评〔2022〕1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田废弃物(含塑料残膜)无害化、资源化热解 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2218号

 

关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田废弃物(含塑料残膜)无害化、资源化热解

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福建省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田废弃物(含塑料残膜)无害化、资源化热解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地理坐标E87°05'58.709",N44°11'11.040"。本项目侧为园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集中供热工程东侧、西侧、北侧均为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热解车间、综合车间、贮仓、办公楼等辅助工程。日处理农田废弃物20吨,利用立式热解气化炉,在高温缺氧条件下对农田废弃物进行热解气化,产生的蒸汽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园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集中供热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27%。

根据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的评价结论和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预审意见(昌农科环函2021〕10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有组织废气为立式热解气化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组织废气为抓斗卸料产生的粉尘。立式热解气化炉产生的废气经“尿素喷射+脱酸急冷塔+半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5m高烟囱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排放浓度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的要求颗粒物小时浓度30mg/m3、氮氧化物小时浓度300mg/m3、二氧化硫小时浓度100mg/m3氯化氢小时浓度60mg/m3二噁英测定均值0.1ngTEQ/m3),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对烟气中二噁英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田废弃物原料由各农田废弃物收集点收集后运至厂区贮仓内堆放,严禁露天堆放,在运输及堆放过程采取降尘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减振垫、密闭操作室、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炉渣外运昌吉垃圾填埋场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运营期对飞灰进行固废性质鉴别,如鉴别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重点防渗,做到防风、防雨,配套设置泄漏物质的截流、导流、应急收集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218t/a,二氧化硫1.14t/a,氮氧化物10.42t/a。倍量替代量:颗粒物0.0436t/a,二氧化硫2.28t/a、氮氧化物20.84t/a。倍量替代量由新疆农业博览园65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削减量中解决(见附件)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127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表

 

污染物名称

替代总量(t/a)

污染物替代

来源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t/a)

一次替代后剩余量(t/a)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二氧化硫

2.28

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拆除2台20吨锅炉、2020年超低排放改造

153.6

116.24

113.96

氮氧化物

20.84

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拆除2台20吨锅炉、2020年超低排放改造

106.92

42.8

21.96

 

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替代: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其中二氧化硫37.36吨,氮氧化物 64.1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