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1〕118号
关于永进3-平13等2口探井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永进3-平13等2口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属永进油田永3区块,项目区南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界最近处约140米,距离新莫线公路约1.4千米,两井直线距离约1.5千米。本次新钻探井2口,分别为永进3-平13井、永进3-平12井,总钻井进尺13934.38米。项目临时占地102565平方米,总投资1321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9万元。本项目单井钻井期180天,单井试油周期180天。本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植物生存环境的踩踏破坏,避免破坏荒漠植物。重点保护项目区内防风固沙植被,禁止乱砍乱伐、随意碾压项目区内其它固沙植被。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及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柴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污染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试油期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采油厂生产管理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试油期产生的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水经春风一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要求后回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自钻机、泥浆泵等机械设备,要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保养,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规范管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钻井泥浆、生活垃圾及机械设备废油。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一开、二开为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_T 39198-2020),一开、二开钻井岩屑、钻井泥浆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属于其他废物,检测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未达标的产物将进入处置系统再次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三开为合成油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不外排,固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钻井期间产生的含油废弃物集中收集到废油回收罐,施工结束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4日
上一篇: 关于多孔粒状铵油炸...
下一篇: 关于发布《重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