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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昌吉优然牧业新建 全群1.2万头奶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4-12 11:45: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130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昌吉优然牧业新建

全群1.2万头奶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昌吉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昌吉优然牧业新建全群1.2万头奶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盖章纸质件、电子版光盘各1份)。

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恶臭通过采取优选饲料科学喂养、牛舍定时清粪并喷洒除臭剂、在堆肥牛粪里添加发酵EM菌发酵制剂对堆肥场进行封闭、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产生的H2S、NH3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四级氧化”工艺处理,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后全部用于项目区周边牧草场施肥青贮窖渗滤液设置地下防渗池进行收集和暂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化粪池混合,定期由吸粪车吸走排入氧化塘沉降、腐熟,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后全部用于项目区周边牧草场施肥。废水零排放。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氧化塘污泥用于项目区附近租赁的牧草场施肥;固体粪便须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回用做牛床垫料;生活垃圾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病死牛及胎衣安全填埋兽用医疗废物须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执行,医疗垃圾和废机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