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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 固体改质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2-14 16:55:4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0145

 

于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

固体改质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固体改质沥青熔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内,新增2万吨/年固体改质沥青熔化项目。项目采购固体颗粒状改制沥青通过物理作用熔化为液体改制沥青,熔化过程无添加剂。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88°22'25.37"、北纬44°6'43.73"。本项目新增两套Φ3200/2300kW沥青熔化装置、两套Φ1600/800*2500消烟设施(两级洗油装置)及一台4700kW导热油炉

 

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执行了相关处罚。根据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以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20〕253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应急启动期间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炉产生废气需配套烟气处理系统,2套Φ3200/2300kW沥青熔化装置各用一套Φ1600/800*2500消烟处理设施(两级洗油装置)去除沥青烟中有机化合物。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废气总管输送至4700kW导热油炉进一步进行焚烧处理洗油循环使用,吸收率降低时送往现有工程焦油蒸馏工段作原料使用不得外排。熔化炉废气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导热油炉燃料采用泰华煤焦化净化后的尾气做燃料,1台2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中SO2NOx、烟尘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苯并芘、VOCs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沥青烟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消烟塔吸收废气的洗油吸收后的洗油回到现有生产工序中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应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环境管理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应急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厂区应急预案。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运营期自行监测须符合环境监管的要求。

四、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4t/a,备量替代量为2.08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24t/a,备量替代量为6.48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6t/a,备量替代量0.12t/a。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均从拆除的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中核减。新疆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减排量核减后剩余指标:二氧化硫113.65t/a,氮氧化物281.11t/a,挥发性有机物1687.13  t/a,不新增总量排放指标。

五、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4

 

 

 

 

抄送: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