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0〕134号
关于新疆云添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氟碳预辊涂铝单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云添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云添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氟碳预辊涂铝单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区新疆云添铝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区东侧为新疆新高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新疆天山水泥厂,西侧为中泰化学,北侧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44°9′6.83″N,87°47′22.11″E。项目总占地面积4350m2,主要通过外购铝板、氟碳漆等原料,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氟碳预辊涂铝单板建设项目生产线。工程总投资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6.4%。
根据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书》的结论,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审查意见,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热风炉采取全封闭负压运行,烘干产生的氟碳漆VOCS通过循环热风机引入烘干热风炉焚烧处理。辊涂工序产生VOCS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一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热风炉使用天然气燃料,废气排放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文件中乌昌石重点区域,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30、200、300mg/m3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脂及钝化清洗水和生活污水。脱脂及钝化清洗水经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均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短期内用吸污车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产噪设备室内布置,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料;机加工产生的废机油,表面处理产生的废脱脂槽液、脱脂、钝化槽渣、废钝化槽液;辊涂漆过程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灯管以及生活垃圾等。金属废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机加工产生的废机油,表面处理产生的废脱脂槽液、脱脂、钝化槽渣、废钝化槽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7-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贮存不得超过一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理,活性炭须定期更换且建立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工程VOCS年排放量为0.33t/a,倍量替代量为0.66t/a;SO2排放量:0.075t/a,倍量替代量为0.15t/a;NOX排放量:0.35t/a,倍量替代量:0.70t/a,从关停阜康市粤华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削减量中落实。粤华焦化原有总量指标VOCS:1776t/a,SO2:126.75t/a,NOX:332.37t/a。本项目倍量替代后粤华焦化关停结余量:VOCS:1687.25t/a,SO2:115.73t/a,NOX:287.59t/a。
五、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期建设工程的,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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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北京
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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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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