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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埃特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喷涂板及保温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0-23 16:34: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0123

 

关于新疆埃特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喷涂板及保温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埃特邦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新疆埃特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喷涂板及保温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埃特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喷涂板及保温板生产项目位于呼图壁工业园区西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处理工艺为利用原有项目的硅酸钙板进行喷涂及保温板粘合;硅酸钙板通过定厚砂光、补涂固化、底漆滚涂底漆砂光喷涂面漆烘干覆膜、保温板粘合。年生产喷涂板及保温板15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喷涂及保温板生产线。原料年使用1.6PU底漆(油性漆)、UV氟碳罩光漆13吨(水性漆)、渗透底漆13吨(水性漆)、粘合剂5吨。供暖依托原有6t/a燃气锅炉供暖给水、供电依托园区现有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00,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5.7%

根据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埃特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喷涂板及保温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以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关于《报告表》的初审意见(评字202043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栏、现场洒水抑尘和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和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生产制造过程中,应密闭厂房封闭设备砂光机需全封闭并安装负压抽风系统,收集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涂装生产线辊涂、喷漆、固化、烘干等工段整体封闭并安装负压抽风装置,挥发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装置集气罩和风管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UV光氧净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专门的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原有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并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必须符合相关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管理;定厚砂光碎屑全部回收后作为原项目原料使用废保护膜与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三、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运行期需严格按环评要求采用水性漆,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油性漆的使用量。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工程VOCS年排放量为0.137倍量替代量为0.274吨。项目从新疆天业仲华矿业有限公司总量为0.4212t/a予以分配。

、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1023   

 

抄送: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10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