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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变电工木垒老君庙100MW风力发电 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9-22 16:06: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0105

 

关于特变电工木垒老君庙100MW风力发电

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木垒县新特汇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特变电工木垒老君庙100MW风力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昌吉州木垒县老君庙风电规划区,项目拟建线路特变电工木垒老君庙100MW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送出,最终进入老君庙东220kV升压汇集站的110kV送出线路,单回路+双回路架设,全长约2.9km,占地面积295.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73万元,环保投资53万。

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不得砍伐周围植被;不得占用草场,如占用草场须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永久性占地、临时性占地、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自然地貌。

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防止扬尘扩散。

(三)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