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0〕46号
关于新疆远度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线路铁件 8000 吨、通讯器材 3000 吨生产加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远度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远度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线路铁件 8000 吨、通讯器材 3000 吨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远度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线路铁件 8000 吨、通讯器材 3000 吨生产加工项目位于阜康苏通小微创业园,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87°49′12.6″、北纬 44°9′37.5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备安装;主要原材料为螺纹钢、圆钢;产品为通讯器材紧固件、线路铁件和五金产品。本项目租用新疆鸿天运管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建成的生产厂房,占地面积26666.8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
根据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阜康市分局《关于对新疆远度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年产线路铁件 8000 吨、通讯器材 3000 吨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9)36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热炉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须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三热处理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钢板焊接工序烟尘采用滤筒式除尘器除尘,集气罩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经处理后烟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中的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生产厂房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废钢材边角料回收利用。废机油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处置和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清运至园区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置。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三、本项目核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03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0.56吨,进行2倍替代总量指标分别为0.06吨、1.12吨。总量指标从国王能源阜康发电有限公司2×15MW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削减总量指标中调剂解决。
四、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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