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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升木垒光伏园区100MWp光伏发电 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4-08 11:00: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018

 

 

关于凯升木垒光伏园区100MWp光伏发电

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凯升木垒光伏园区100MWp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凯升木垒光伏园区100MWp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光电产业发电园区,风电场场址中心坐标为:N 44°02′24″, E 90°20′03″。本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本项目为项目变更后重新报批,主要变更内容包括:太阳电池阵列由1001MWp子方阵变更为402.5MWp子方阵,光伏组件由365200275Wp多晶硅光伏组件变更为347776280/285/295/300Wp多硅晶光伏组件;取消原有35kV开关站,改1110kV升压站,站内布置有综合楼等建筑,冬季采用电采暖;新建场内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本工程占地面积244795.7平方米;总投资7826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须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施工运输便道;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弃渣用于修筑场内运输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原有地貌。

施工废水经废水集中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或车辆冲洗;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主变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木垒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变压器产生的废油排入防渗的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

()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4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