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70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23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9〕10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上户沟乡-白杨河村中心 片区排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
关于阜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上户沟乡-白杨河村中心
片区排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阜康市上户沟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阜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户沟乡-白杨河村中心片区排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位于阜康市上户沟乡白杨河村中心片区阜滋路北侧新居民点,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11′36″,东经88°24′10″。项目为新建,设计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48立方米污水处理站和白杨河村中心片区排水管线工程,主要建设6公里排水管线;高效式生物化粪池、格栅井、缓冲池、生物接触氧化池(A2/O)、MBR池、清水池、消毒池等处理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605平方米;投资285.9万元。
根据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以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关于对阜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户沟乡-白杨河村中心片区排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9〕94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禁止跑冒撒漏。施工期废水经防渗临时沉淀池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弃土储存备用,用于场区绿化覆土和场地平整。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和工程顺序,减少地表破坏面积。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化氢、氨等产生的恶臭。对污水处理站格栅缓冲池、厌氧池及 MBR 好氧池均采用加盖封闭,高效式生物化粪池、缓冲池、接触氧化池、MBR池等池体分别设置空气管进行曝气和好氧消化,臭气经负压排风系统收集后排入大气。无组织废气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限值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尾水参照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表1三级标准后,夏季用于白杨河中心村周边生态林绿化灌溉用水,冬季排入项目区北侧的荒沟,最终排入北侧下游的荒漠区。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正式公布后执行相应标准。建设单位可根据当地林地需求合理安排灌溉,不得采用漫灌等不合理方式而造成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污泥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阜康市阜西污水处理厂脱水干化处理,污泥含水率达到60%以下后,清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栅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膜生物反应器(MBR)设备更换下来的膜由MBR设备膜提供商回收处置。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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