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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垒大石头220kV升压汇集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06 11:49:4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689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9-06
文  号: 昌州环评〔2019〕8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木垒大石头220kV升压汇集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木垒大石头220kV升压汇集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木垒大石头220kV升压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委托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木垒大石头220kV升压汇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木垒大石头风区第一风电场西南侧、第二风电场西北侧,场址中心坐标为N43°50'12", E91°14′45"。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座大石头220kV升压汇集站,汇集站主变规划容量3×240MVA,本期建设1、2#主变,共接纳风电装机500MW,规划二期建设3#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升压型变压器,每台主变35kV侧新建2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每组容量为(-45~+45)Mvar;建设生产综合用房、警卫室、附属用房及泵房、35kV配电室、220kVGIS室、110kVGIS室、SVG室,柴发房。

本项目占地面积21886平方米;总投资13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须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施工运输便道;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弃渣用于修筑场内运输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原有地貌。

要求先行建设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施工期和运营期永临结合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投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进行施工、安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风机、主变压器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220kV线路运行后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一起集中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集水池内冬季储存,夏季回用于绿化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放置于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桶内,定期清运至木垒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电器设备交由原厂处置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变压器产生的废油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站内主变压器事故排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五)确保变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