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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08 17:33:3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620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8-08
文  号: 昌州环评〔2019〕7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关于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我局收到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报来的《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经研究,对该项目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新疆阜康产业园中区、甘河子镇东北、园区中部,宝舜化工煤焦油加工项目场地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22′30.82″,北纬44°06′46.43″。技改完成后产能为年加工高温煤焦油15万吨,中、低温焦油15万吨,不新增产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30万吨高温煤焦油深加工装置,技改新增沥青储罐、烟气净化装置及辅助设施,通过工艺参数的改变使装置进行中低煤焦油的加工。项目占地面积139194平方米,不新增用地面积;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二、根据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以及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分局《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焦油深加工装置原料多样化适应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9〕109号),项目位于新疆阜康产业园中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技改后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原则同意《报告书》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三、建议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建设期、营运期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该项目核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从现有项目总量指标中核减,不另新增指标。

五、建议项目技改完成后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以及《报告书》相关环境管理内容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建议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强化装置区及罐区无组织污染物的管控。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