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垒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587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9〕5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木垒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 ||
关于木垒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报送的由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木垒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现就该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木垒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新疆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木垒750kV变电站1座,本期主变规模2×1500MVA。②新建芨芨湖-三塘湖Ⅰ、Ⅱ回线路 “π”入木垒变750kV输变电线路,在芨芨湖-三塘湖Ⅰ回137#与138#塔和芨芨湖-三塘湖Ⅱ回137#与138#塔选择了两个π开点,单回路架设(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塔),新建总长度为2.5km,全线共建设铁塔10基(其中原线路升高改造4 基塔)。新建750kV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境内。
二、项目初审意见
(一)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建议要求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木垒75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项目最终意见以生态环境厅的审批文件为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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