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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G331鸣沙山至 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6-20 17:21:5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454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6-20
文  号: 昌州环评〔2019〕5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G331鸣沙山至 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G331鸣沙山至

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报来的《G331鸣沙山至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G331鸣沙山至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昌吉州木垒县、奇台县、北塔山牧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境内,公路起点AKO+OOO位于木垒县S332三塘湖至鸣沙山公路终点处,整体线路由南向北布设,沿途主要经过北塔山牧场二连等村镇,路线终点位于塔克什肯镇,终点AK221+749.187段。工程长228.777公里,其中,昌吉州(AKO+OOO-AK122+300),阿勒泰地区(AK122+300-AK221+749.187)。公路等级主线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连接线为二级公路及三级公路。项目全线永久性占地面积647.42公顷;总投资194657.9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4万元。

根据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以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木垒县分局《关于G331鸣沙山至乌拉斯台至塔克什肯口岸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奇环发〔2019〕23号)、(木环函〔2019〕6号),现将《报告书》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营运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鉴于本项目与奇台荒漠草地自然保护区距离较近,建议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四、建议对声环境敏感点加强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噪声超标时须采取设置声屏障和隔声窗等补充降噪措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