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441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08 |
| 文 号: | 昌州环函〔2019〕3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区建设工程渗滤液 提标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
昌吉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区建设工程渗滤液
提标处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昌吉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区建设工程渗滤液提标处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昌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位于昌吉市榆树沟镇312国道53km处。项目占地76.4公顷。2016年建设一条进水规模为80t/d的渗滤液处理线。渗滤液处理站用地面积约2615m2,主要接纳昌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及职工生活污水、中山路夹滩村垃圾转运站渗滤液。
2016年3月委托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昌吉市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区建设工程渗滤液提标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4月19日取得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号:昌州环评(2016)16号。2016年11月项目建设并于2018年5月投入运行。
2019年3月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2019年 4 月 24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了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核查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昌吉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区建设工程渗滤液提标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处理站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职工的生活垃圾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现场核查,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泥脱水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验收结论
昌吉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区建设工程渗滤液提标处理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环保验收合格。
四、建议
请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分局做好该项目日常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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