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230 | 信息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07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9〕3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准东采油厂更新补钻井工程(H2759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准东采油厂更新补钻井工程(H2759井)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准东采油厂更新补钻井工程(H2759井)位于准噶尔盆地东部沙帐断褶带北端,吉木萨尔县境内火烧山油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采油井场1座,1座井口装置(H2759井),位置坐标为东经89°02′37",北纬44°55′49"。钻井进尺1650米,建成产能0.13×104t/a,日产能4吨;新建单井采油管线0.2公里,保温埋地敷设,管底埋深1.7米;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383.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1万元。
根据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原吉木萨尔县环保局《关于对准东采油厂更新补钻井工程(H2759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19〕8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不得砍伐周围荒漠植被;永久性占地、临时性占地、取弃土场等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弃土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制定应急措施防范油气泄漏事故发生。运营期井口至计量站油气集输均采用密闭流程,井口密封,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废水治理措施落实。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钻井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井下作业产生的废酸化液、压裂液、洗井废水等送至火烧山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有关标准后用于油田回注。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钻井过程产生的水基泥浆、钻井岩屑等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理后须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7300-2016)的要求;石油类污染物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可在项目区综合利用,不能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落地原油、含油污泥等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处置和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三、本项目核定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年排放总量为3.32吨,总量指标由新疆油田公司内部调配,不予另行划拨总量指标。
四、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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