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434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 文 号: | 昌州环函〔2019〕3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阜康市小黄山2号 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
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阜康市小黄山2号
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阜康市小黄山2号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建设项目(固废)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阜康市上户沟乡,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10ˊ28〞,北纬44°04ˊ59〞,矿区四面环山,北侧约5.3km处为吐乌大高速路,约8.5km为S303省道,项目区北侧4.7km为上斜沟村。该矿属小型岩矿床,矿山开采的页岩矿石主要供应当地水泥厂,矿山建设规模为年产15万t页岩矿石,服务年限为5.77年,本项目采区占地354000m2,工业矿场占地面积13211m2,道路占地面积16200m2、生活服务区占地950m2,2号矿体以北、以东有2个老采坑,遗留采坑面积约19100m2,共计0.4km2。项目区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矿山产品为水泥用页岩矿石,矿石块度为小于或等于500mm。采用公路直进式开拓、汽车运输方式。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0万元。
2016年11月4日,我局以“昌州环评〔2016〕57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2017年6月项目进行试生产,2018年7月开展了现场监测及调查工作, 2018 年8月24日完成了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自主验收,并进行了网上公示。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及运行效果
(一)项目矿山固废主要是在开采期间矿山剥离产生的废石,矿山总废石量4.03万m3。在2号采区以北以东有2个采坑,为前人所采挖,遗留采坑面积约19100m2,采坑深度为30m,容积约为60万m3,则露天采坑约为57.3万m3,本项目废石可用来回填老采坑,压实。全矿废石量为4.03万m3,小于采坑容积,待两个矿体均开采完毕后,对采坑进行生态恢复。
(二)生活燃煤产生的灰渣(1.98t/a)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三)建设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区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验收结论
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阜康市小黄山2号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保验收合格。
四、后续要求
(一)强化固体废物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规范污染物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系统,防止发生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请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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