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194 | 信息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2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9〕1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木垒县老君庙西 220kV 升压汇集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木垒乾元坤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木垒县老君庙西 220kV 升压汇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和委托核工业二О三研究所编制的《木垒县老君庙西 220kV 升压汇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木垒县县城东北方向约85km处,老君庙第四风电场 E、F区块中间,南距X197 县道约5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木垒县老君庙西220kV风电汇集站1座,规划容量3×240MVA,本期一次性建设1、2、3#主变,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升压型变压器。220kV侧规划为双母线接线,出线间隔 4 回,本期建成3 回出线,预留1回。110kV规划为双母线接线,出线规划14回,本期建成10回出线,预留4回。该站的220kV和110kV配套送出线路属于电网建设项目,不在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输电线路工程单独开展环评工作。
一、根据环评结论,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在建设临时道路、临时工棚、材料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运行期间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属HW08类危险废物;变电站产生的蓄电池属HW49类危险废物。产生废油将交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厂家回收,杜绝外泄造成污染。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木垒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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