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359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9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9〕5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自治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生态环境办公厅《2019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环办应急﹝2019﹞18号)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环办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昌吉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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