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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1 16:43:3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337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3-11
文  号: 昌州环发〔2019〕3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9号),对做好今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9年3月11日

昌州环发(2019)3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