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337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11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9〕3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
<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9号),对做好今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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