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316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22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9〕1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报送昌吉州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根据《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新环发〔2019〕5号)要求,我州按照已制定的《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7〕67号)规定,于2019年1月8日10时在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根据自治区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有关要求,并根据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和气象专家会商意见,于2019年1月17日20时解除本次自治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昌吉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对“乌-昌-石”重点区域4县市2园区,即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高新区、农业园区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进行了督导,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各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
(一)健康防护提示措施落实情况。我州在应急响应期间,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应急响应通知,并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微信工作群和昌吉州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日分析制度,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120个网格化监测微型自动站点数据,时时分析汇总,对PM10排放重点区域、高频次时段及污染排放热点等及时发布信息,每天公布PM10排放浓度前10名的区域,指导县市(园区)对重点区域、重点网格点开展针对性防治措施。各县市(园区)教育部门向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下发了通知,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中小学体育课转至室内,停止户外课间操、户外升国旗等活动,下午学生活动时间转至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各功能室。卫计委要求在医院通过LED电子屏、宣传版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呼吸道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发布重污染天气健康温馨提示,普及重污染天气健康保健知识,提高群众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自身防护意识。宣传文化部门积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扩大社会宣传面,全方位、大力度、多角度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每日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网信办启动24小时战时机制,实现全时段网上动态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防治宣传扩散,设置重污染天气关键词,对网站、微博、贴吧、论坛等进行巡查,吸引并引导主流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高新区倡议公众尽量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市政中心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禁止露天烧烤;呼图壁县每天出动近200名环卫工人,对建成区重点路段,采用小扫把压尘清扫,在加强路段清扫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对垃圾箱、垃圾桶进行巡查;阜康市倡导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在电视台新闻联播后、广告环节、底打字幕滚动播出重度污染天气防范措施温馨提示,全天每条每天不少于1000次。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昌吉市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停产涉及的6家重点排污企业启动黄色应急响应,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停、限产及相关减排措施;玛纳斯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停产涉及的7家重点工业企业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部署,主动采取限产措施;阜康市8家企业停产,22家企业落实了30%限产措施,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热网供水温度在热力公司标准参数95℃基础上调低了2.44℃,目前热网供水温度为95.56℃,严格运行规程,保证所有污染物排放参数值在合格范围内,并开展检查检修工作。
二、监督检查执法情况
自昌吉州启动黄色预警以来,“乌-昌-石”重点区域4县市2园区环保、道路交通、交警大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专项检查,共出动监察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检查各类企业商铺1500余家。
昌吉市环保局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供热单位用煤情况、适当降低锅炉的运行负荷、保障除尘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煤堆渣堆的覆盖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加大路查力度,采取全天候路面执法,严禁不符合密闭要求的车辆进入城市建成区,对运输车辆撒漏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共出动74人次,对建成区内422家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责令停业7家)宣传重污染天气倡议性措施1400家次。市城市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排查272家店店铺,共拆除高污染煤炉8个,清理5起使用高污染煤流动摊点。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经营性市场11家,排查已拆除小煤炉商户563家。
阜康市环保局对园区内重点企业物料堆场、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累积检查企业30家,出动巡查人员44人次,所有企业均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商务局加大对各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力度,成立检查组随机抽查加油站20个,检查覆盖率84%,国六油标识张贴到位,站内油气回装置均正常运行。市安监局响应期间,共检查企业14家,共检查出各项隐患20条,下达执法文书14份。重污染天气期间,辖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玛纳斯县环保局采取日常巡查检查方式,对10家重点大气排放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及生产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对X160线、X161线、S115线等重要公路开展执法检查8次,入城道路设立卡点,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实施绕行大型车辆2700辆。质监局联合工商局对全县加油站油质、电力等重点用煤单位5家煤质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住建局城管大队清理流动燃煤土炉1个。食药监局对禁燃区内餐饮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及油烟治理设施回头看,全部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工商局对县域煤炭固定销售经营网点及乌伊路沿线散煤销售散户开展巡查检查,共检查固定销售煤炭的经营网点3处(关停取缔2处),督促煤炭交易市场对裸露堆场实施防尘网覆盖。
呼图壁县环保局先后派出18余人次,全面检查排气企业在线监测数据,保障除尘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等情况。交通局对城市农村道路扬尘管控和治理进行管控,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车辆80余辆。交警大队在城区设立禁行区域,共出动警力75人次,检查车辆800余辆,劝导车辆500余辆。执法大队出动执法力量35人次,检查施工车辆7辆,加大禁燃区内有烟烧烤检查力度,共餐饮店19户。
农业园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5家,查处岐峰农贸市场内的5家使用煤炉烧水或烧烤的餐饮服务企业。国土局、农业发展局累计共出动巡查人员20人次,检查企业(农场)125家、检查养殖企业6家,未发现乱放牲畜粪便及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现象。
高新区环保局与产业局联合检查金源热力、明德热力2家供热企业和5家停产企业。派出所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大型车辆装载货物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渣土车辆、运煤车辆管理,查处道路运输扬尘、道路抛洒、车轮带泥上路等行为。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亮点工作
一是积极采取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阜康市启动了《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热网供水温度在热力公司标准参数95℃基础上调低了2.4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热网供水温度为95.56℃,严格运行规程,保证所有污染物排放参数值在合格范围内,并开展检查检修工作。
二是加大分析研判,推动空气质量尽快好转。昌吉市政府组织环保、气象技术人员召开了空气质量分析研判会,现场查看国控点监测数据及各微站数据,分析空气质量状况。1月8日-17日市政府每日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商分析会议,市领导安排部署重污染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污染天气期间,环境监测人员每日报送空气质量专报,为精准治污提供依据。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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