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405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07 |
| 文 号: | 昌州环函〔2019〕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木垒县地膜科学使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
关于木垒县地膜科学使用农业清洁生产
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自治区环保厅:
我局收到新疆自然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报的《木垒县地膜科学使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经研究,对该项目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本项目位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新型产业及轻工业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0°19'14.18",北纬43°54'05.59"。本项目用地面积2970m2,总建筑面积1050m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加工厂房800m2、配套建设废旧地膜加工生产线1条,地膜、滴灌带生产线各1条。2.辅助及公用工程。办公用房、配电室、值班室、道路、绿化等。3.环保工程。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300m3的沉淀池,150m3的事故池;隔声、消声及减震措施;垃圾箱、垃圾船。
项目设计年处理废旧地膜10万亩,年可回收废旧地膜400t,生产再生塑料颗粒300t(中间产品),生产的再生塑料颗粒全部用于本厂滴灌带生产线,年生产滴灌带270t,薄膜200t。配套在雀仁乡、西吉尔镇、英格堡乡、新户镇、东城镇5个乡镇租赁废旧地膜回收点。
项目总投资38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43%。
二、根据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告书》结论和木垒县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木环字〔2018〕49号),项目位于木垒县民生工业园新型产业及轻工业区,项目选址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现将《报告书》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审批。
三、建设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该项目拟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198t/a,指标来源于关停木垒县天意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0万t/a兰炭项目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2.5t,扣除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后,剩余12.302t。
附件:木垒县地膜科学使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VOCs 排放总量指标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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