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9-000406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05 |
| 文 号: | 昌州环函〔2019〕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G312线昌吉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 | ||
关于G312线昌吉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G312线昌吉过境段公路固体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内容
地 点:昌吉市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G312线昌吉过境段公路起于乌昌大道(K24+082.23)与东外环(沿河南路)交叉的头屯河菱形互通处,起点桩号K1+565.392,终点位于榆树沟收费站东侧约2km处,与既有G312(乌伊公路)平交,终点桩号K27+417.562。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全长25.853km。
(二)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13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G312线昌吉过境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自函[2013]674号)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2016年9月完工通车。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456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约210万元,占总投资的0.20%。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起点终点均未发生变化,工程除实际建设里程较环评阶段减少1.647km,前3.9km分离式路基变为整体式路基,K9+150~K9+320左移200~250m、K16+150~K23+230左移200~1400m外,其他无变化。全线设1处弃土场,不设取土场,较环评阶段减少了取土场1处、弃土场3处。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和垃圾池暂存,按照地方环保要求进行处理,未随意堆放或弃置。
四、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工程建设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建议
(一)后期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对噪声超标路段采取降噪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和应急系统,防止发生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请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环保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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