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662 | 信息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19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8〕7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动力车间余热利用节能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动力车间余热利用节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新疆玛纳斯县玛河工业园区,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86°09ˊ43.12″,北纬44°18ˊ21.71″。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现有3台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配置3×6000k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热定电”利用余热发电,发电机发出10kV电后,直接依托厂区内的升压站,升压至35kV后并入国家电网。工程主要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总投资255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根据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结论,玛纳斯县环保局审查意见(玛环审〔2018〕31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锅炉余热产生的蒸汽驱动汽轮机组发电,工程本身不消耗燃料,不产生废气污染源。
(二)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更换的循环废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对于汽轮机、发电机,采用车间封闭式围护结构降低其噪声值;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是危险废物,类别是HW08,通过各车间回收至小铁质容器内,送浆粕厂旁边的原有危废暂存库(10m2大小,可贮存50吨)统一贮存,产量约为4.38t,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玛纳斯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玛纳斯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9日
上一篇: 关于奇台天山水泥有...
下一篇: 关于发布《重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