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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注水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0-15 16:37: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8-000655 信息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10-15
文  号: 昌州环评〔2018〕6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注水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注水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彩南油田和沙南油田。厂址地理坐标:北纬44°58.30,东经88°21'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彩南联合站注水泵房改造,在3号、13号及18号计量站各增设一座增压撬,5号、7号计量站利旧增注泵及集油区注水管网维护更新及优化调整(新建DN50 16MPa单井管线8.8Km,拆除原有埋地DN50 16MPa单井管线6.05km,更换11km注水干支线),对沙南联合站注水泵房改造,集油区注水管网维护更新(更换3.5km单井管道)。

项目总投资1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根据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结论,阜康市环保局审查意见(阜环函〔2018〕107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应设置施工标牌;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注水水源不做调整,仅对注水系统进行改造。注水站改造均在已建的彩南联合站、沙南联合站注水泵房内进行,注水水源为清水和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采出水。回注地层与地下水处于不同层系,远远超过区域地下水含水层的深度,且油田在钻井过程中均进行水泥固井,对潜水所在的第四系地层进了固封处理,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有效隔离含水层与井内回注水的交换,有效保护地下水层。注水系统的水质指标达控制指标,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于注水泵、增压撬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注水泵及增压撬均建于泵房内,并对其基础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加强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联合站站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站内生活垃圾箱中,定期清运至彩南油田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废料如废管材、废电缆等材料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施工废物用于彩南、沙南油田作业区的井场或道路的铺砌。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三、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