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654 | 信息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15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8〕6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彩南油田压缩机节能优化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准东采油厂彩南油田压缩机节能优化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彩南油田联合处理站内,厂址地理坐标:北纬44°58.30,东经88°21'30"。主要建设内容:将彩南油田作业区伴生气处理系统中增压部分工艺流程进行改造,在彩南油田伴生气处理站新建1台原料气压缩机,拆除已建压缩机房内4台原料气压缩机。新建压缩机形式采用螺杆压缩机,冷却方式采用全风冷方式。
项目总投资70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根据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结论,阜康市环保局审查意见(阜环函〔2018〕108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天然气处理过程全部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新建的原料气压缩机为电能驱动,生产过程无新增废气产生。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生产废水主要为分离器分离出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排至彩南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出水回注油层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压缩机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压缩机基础进行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分离器、压缩机等设备定期排放的污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污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彩南油田作业区污泥暂存场,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和处置。
三、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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