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保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环保厅《关于 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 代表人变更的公告》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422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24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8〕4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环保厅《关于 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 代表人变更的公告》的通知 |
各县市环保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现将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2018年 第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并做好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2018年 第10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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