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420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17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8〕4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 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 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 ||
各县市环保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现将自治区环保厅《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的通知》(环办发[2018]92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州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园区对已纳入2017年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开展动态调整更新,并按要求填报调整更新表。退出一批不符合中央储备库范围的项目。将中央资金已经支持到位、实施完成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调出中央储备库。
(二)新增一批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充实中央储备库。各县市园区要按照中央储备库建设要求,充分考虑与本辖区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的衔接,开展中央储备库申报工作,新增一批符合纳入一批条件的项目。
(三)新增项目申报入库材料相关要求:
1.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出具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重点突出申报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采取的整治措施、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完成时间、预期治理目标、环境效益等内容。
2.各县市园区组织编制的总体实施方案、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和年度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编制按照附件大纲编写。
3.项目的前期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土壤修复治理类项目的工程现场调查报告和土壤修复方案。
4.县市园区长效机制材料。如相关规范性文件与制度、区域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项目日常运营维护机制等。
5.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及工程项目清单、储备库调整及新增申报项目汇总表,请进邮箱自行下载。(2414651550@qq.com)
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附光盘)一式五份,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州环保局。
联系人:李奕轩 联系电话:2330270
邮箱:1044699654@qq.com
附件: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的通知(环办发[2018]92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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